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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A检验操作指引
在SAP点击【打开OA】后,OA【检验报告申请】流程打开;

若本次检验为全检,请在【检验信息】的【报检数量】中进行"全检"勾选,勾选后各项检验的"抽样数/实检数/全检数"将自动取"报检数量";

选择计算方式:【数量累计】、【取最大数】;

检验人员信息填写;

检验方案

  1. 抽样标准AQL当前默认为0.1,可参考附件【VT-WI-Q-F0038 QC检验抽样方案作业指导书(A2)】根据当前抽样数选择;
  2. 相关的文档根据产品上传档案进行带出
  3. 备注:若没有带出相关检验文件,需点击《产品档案中心》查询或上传;


检验项目分为四大类:外观检验、尺寸检验、其他检验(结构、组配、色泽、可靠性等)、文控检验;

外观检验:

  1. 默认【加严检】为"否",若要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抽查检测频率,例如将抽查比例从原来的3%提高到5%,请选择为"是",界面将新增【外观检验(加严检)】;

  1. 填写相关的检验内容,注意:当【检验内容/缺陷类型】选择不到时,请及时联系信息管理部 陈嘉民、项目管理部 韦启诚 增加相应字段;

  1. 选择【计算方式】:数量累计、取最大值;

数量累计(当检验项有多行时):外观检验的不良数=各检验内容不良数之和,如图:

取最大值(当检验项有多行时):外观检验的不良数=各检验内容不良数的最大值,如下图:

  1. 选择【判定】:"合格"&"不合格"

  1. 尺寸检验和其他检验(结构、组配、色泽、可靠性等)与外观检验填写内容同理;

文件检验:补充填写【文检项目】、【二级分类】等信息,若下拉选择项有新增,请及时联系信息管理部 陈嘉民、项目管理部 韦启诚 增加相应字段;

综合判定:

  1. 当各项检验中有一项"不合格",则系统综合判定为"不合格",如下图:

  1. 当【综合判定】为"不合格"时,需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意见,填写完成后点击【批准】

  1. 现系统设置如下四个限制:

明细表抽样数/实检数 大于 检验项的抽样数/定额数,检测通过;
明细表的抽样数/实检数大于 明细表的不良数,检测通过;
检验项的不良数 小于 检验项的抽样数/定额数,检测通过;
综合判定结果与系统判定结果一致,检测通过!
注意:如若填写的内容不满足这四个检测将提交失败!

综合判定"合格"时,流程不经过"质量课长审批"节点;
若是综合判定"不合格"时,流程经过"质量课长审批"节点,并填写"不合格处理意见(终审)",如下图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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